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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按需核发纸质营业执照”试点工作的公告
发文机构:青岛一体化 来源: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 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:2024-12-16 10:24
为持续推进“无证明城市”和电子证照应用建设,强化信息共享和数字赋能,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试点任务要求,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按需核发纸质营业执照”试点工作,试点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。
“按需核发纸质营业执照”是指经营主体完成设立、变更登记后,可以自主选择不再领取纸质营业执照,由系统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和“企业码”。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下载使用“电子营业执照”和“企业码”,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特此公告。
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
2024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