纠治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八项规定为突破口,加强作风建设,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。十九大之后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纠治“四风”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,表明了党中央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。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,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,也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纠治“四风”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,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离不开纠治“四风”工作的高质量发展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,紧抓重要节点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、越往后执纪越严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,在纠治“四风”上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但是必须看到,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,远未到大功告成、高枕无忧的时候。当前,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近7年,经过长期持续紧盯、弓弦紧绷,一些党员干部甚至纪检监察干部容易产生厌倦疲沓甚至抵触情绪。“四风”面上问题虽然得到遏制,但反弹回潮隐患和压力犹存,顶风违纪、隐形变异等问题仍时有发生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凸显,纠治“四风”可谓愈进愈难但又不进则退、非进不可,这给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一方面,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,锲而不舍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,巩固好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,坚决防止“疲劳综合征”,另一方面,则要在作风建设上再创新绩,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