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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

来源: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 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:2020-07-28 09:00

青审组办字〔20203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现将《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要求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728
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省委“重点工作攻坚年”和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任务要求,根据《高效青岛建设攻势2.0版作战方案》要求,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将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1个,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,实现线上“一次登录、全量采集、一键提报、同步审批”、线下“一个排号、一窗受理、一套材料、一次领取”,并为企业提供照章发票免费寄递服务。对个体工商户、自然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行无纸化申请,智能自动审批,即时领取营业执照。鼓励有条件的区(市)为企业提供就近办理、区域通办服务,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.5个工作日。

二、工作措施

(一)优化企业开办服务

1.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。借力数字政府建设,打通部门间数据孤岛,实现系统互联互通。将企业开办涉及的营业执照办理、印章刻制、发票申领、社保登记、医保登记、公积金开户、银行预约开户,全部整合到“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”,做到“登录一个平台、填报一次信息、后台实时流转、即时回馈信息”,无须再登录其他部门的平台,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1个。

2.优化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。各区(市)行政审批大厅要设置含有企业登记、印章刻制、涉税办理、银行开户等功能的企业开办专窗,统一窗口收件;配置含营业执照、印章、发票及税控设备等的统一出件窗口,为企业开办提供一站式服务。为选择窗口办理的企业提供“取一个排号、到一个窗口、交一套材料、采一次信息、一窗领取照章发票”的优质服务,增强企业开办工作的整体性、系统性、协调性。

3.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互认。坚持数字赋能,全面梳理精减企业开办涉及的业务表单,以信息共享代替反复的手工填报,实现“数据同步采集共享、业务协同办理”。减少重复性实名采集,对营业执照办理环节已实名采集的,实行“一次认证、全网通行”,整个企业开办环节无需二次实名认证。

4.实行印章刻制无感办理。将印章刻制备案治安管理系统嵌入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。企业申办营业执照后,系统自动派单至印章刻制单位,刻制费用由政府补贴,印章刻制企业60分钟内,将刻制完成的印章送至登记地审批大厅企业开办专窗。对选择印章邮寄送达的企业,由专窗工作人员随营业执照、发票等一并邮寄;对选择窗口领取的企业,由专窗统一发放,申请人与印章刻制企业“零互动”,实现印章申领无感办理。

(二)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

5.搭建掌上智能服务平台。坚持“科技引领、智能驱动、数据共享”理念,主动适应群众办事习惯,依托“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”微信工作号,开发建设“青易办”微信端企业开办掌上智能平台,推进企业开办向移动应用拓展。

6.优化帮办代办导办工作。各区(市)行政审批大厅要完善免费帮办代办机制,建立由政府雇员、窗口骨干人员组成的帮办团队,配备导办员,提供业务咨询、服务引导、表格填写、全程电子化办理等服务,不断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。

7.推行智能审批服务。在“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”开设“智能登记”模块,对个体工商户、自然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实行智能自动审批,实现企业开办“零材料、不见面、即时办”。探索将智能登记向企业变更、备案、简易注销拓展。

8.开展自助办理服务。各区(市)行政审批大厅要开辟智能登记区域,配备企业登记自助终端机、多媒体答疑设备、触摸屏咨询设施等智能设备,提供全程电子化登记、办事进度查询、营业执照打印领取等智能自助服务,减缓窗口压力及企业排队等候时间。深化“政银合作”,逐步拓宽银行代办企业登记注册网点范围,扩大“全域通办”覆盖面。

(三)构建亲清政企沟通关系

9.推行一套标准办审批。建立“全事项、全流程、各环节”的标准化体系,将无形的权力放在有形的标准中。在公布权责事项清单的基础上,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,对内形成操作手册、对外形成办事指南,并固化在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上,实行办事要件、办事流程、办事结果标准化,约束和规范自由裁量权,实现一套标准、无差别审批。

10.畅通企业开办咨询渠道。各单位要保障对外咨询电话畅通,安排专人接听,确保用语规范、态度和蔼、解答清晰。建立多种办事咨询渠道,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咨询话务平台,开通QQ、视频解答等咨询服务。

11.认真落实一次办好要求。申请人提出的登记业务申请,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,现场办结;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予以指正,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存在其他不予受理情形的,应当场告知。

12.全力推进“全程电子化+全市通办服务。进一步完善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,支持申请人使用全程电子化登记中的“辅助填单”模块,由系统自动生成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等文书,实现企业开办“线上申请、在线审批、网上发照、免费快递”的全市通办服务。线下鼓励有条件的区(市)推行异地受理、现场发照的跨区通办服务。

13.完善办事进度查询服务。在“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”开辟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模块,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开办及注销“一网通办”业务办理进度查询,增强政务服务的公开度、透明度和便捷度。

(四)加强企业开办风险防控

14.进一步规范住所承诺制。建立与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的住所等基本信息的共享机制,将其嵌入“青岛市企业开办智能一体化平台”,实现企业填写的住所信息与自然资源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自动比对,规范企业住所登记行为,减少虚假住所登记现象。

15.推行经营范围标准化登记。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《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》,企业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时,应当选择经营范围的规范条目,不得手工录入。

16.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。申请人在我市申请办理各类企业设立、变更、备案登记时,相关自然人需进行身份实名验证。通过非全程电子化登记的,下载“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”进行实名验证;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的,通过“青易办”掌上智能平台中的实名验证模块,进行验证,确保“真实身份、真实意愿”,防范冒用他人身份登记行为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。各区(市)行政审批局要切实履行企业开办工作牵头职责,针对上述工作目标和措施,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措施,抓好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。

(二)提升“互联网+”服务能力。各单位可以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,继续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改革,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应用。要加强现场辅导、帮办,引导申请人更多通过线上办理业务,并在窗口、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等显著位置放置办事指南,切实做好业务解答,做到一次性告知。

(三)注重改革实际效果。要特别注重了解企业和群众对优化企业开办工作的实际感受,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,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。